日期:2023-08-03 22:07:51 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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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不提供工资条,合理吗?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:
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、时间、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,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。
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。
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:
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,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。因此,公司应当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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